关于转发“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组织报送符合《环保装备制造行业(污水治理)规范条件》和《环保装备制造行业(环境监测仪器)规范条件》企业名单(第一批)的通知”的通知
各有关单位:
为落实《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加快推进环保装备制造业发展的指导意见》(工信部节〔2018〕250号),引导环保装备制造业高质量发展,2018年11月19日,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发布了“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组织报送符合《环保装备制造行业(污水治理)规范条件》和《环保装备制造行业(环境监测仪器)规范条件》企业名单(第一批)的通知”。现予以转发,详情见附件一
请相关单位根据《环保装备制造行业(污水治理)规范条件》、《环保装备制造行业(环境监测仪器)规范条件》要求(详情见附件二),在当地工信主管部门进行申报。
关于申报相关事宜亦可联系我协会进行咨询。
联系人:张辰曲
电话:010-68780110
中国环保机械行业协会
2018年11月21日
附件一: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组织报送符合《环保装备制造行业(污水治理)规范条件》和《环保装备制造行业(环境监测仪器)规范条件》企业名单(第一批)的通知
http://www.miit.gov.cn/n1146285/n1146352/n3054355/n3057542/n3057544/c6502970/content.html)
附件二:《环保装备制造行业(污水治理)规范条件》、《环保装备制造行业(环境监测仪器)规范条件》
http://www.miit.gov.cn/n1146285/n1146352/n3054355/n3057542/n3057544/c6460965/content.html
附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