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: 为贯彻落实《中国制造2025》,规范、引导、促进再生铅行业和大气治理装备制造业持续健康发展,我部制定了《再生铅行业规范条件》及《环保装备制造行业(大气治理)规范条件》。请依据规范条件组织相关企业申报,对企业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并提出推荐意见,于3月10日前报送我司(电子版发送至hbc@miit.gov.cn)。我们将组织审核后,公告符合规范条件企业名单。 谢谢支持。 联系人及电话:慕 颖 010-68205364(再生铅) 郭庭政 010-68205359(环保装备) 工业和信息化部节能与综合利用司 2017年1月10日
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