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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组织申报《国家鼓励发展的重大环保技术装备目录2011年版)》修订工作的通知

分类:
通知公告
作者:
来源:
2013/12/26 14:04
浏览量

各有关单位:

工信部和科技部近日联合下发了《关于组织修订国家鼓励发展的重大环保技术装备目录(2011年版)的通知》(工信厅联节【2013202号),受工信部委托,我协会将参与该目录修订的编审工作。为使会员单位及时了解相关要求,协助企业申报,促进重大环保技术装备的开发和推广应用,现将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申报范围

  (一)本次申报的环保技术装备,是指满足当前和“十二五”期间环境污染控制和治理需要,急需开发、应用和推广的重大环保技术装备。

  (二)按所处技术阶段分为三类:

  1.开发类,指急需开发的重大环保技术装备,包括自主研发、国外引进、引进后消化吸收再创新的技术装备;

  2.应用类,指技术基本成熟、具有较好的应用前景、急需产业化应用示范的环保技术装备;

  3.推广类,指技术已经成熟、需要加大推广力度、扩大使用范围的环保技术装备。

  (三)按技术装备服务领域,本次申报的范围包括大气污染防治设备、水污染防治设备、固体废物处理及综合利用设备、噪声与振动控制设备、电磁波与放射性污染防治设备、环境监测专用仪器仪表、环境污染防治专用材料与药剂和环境污染应急处理设备等8类(核“三废”防治类技术装备不在申报范围之内)。

二、申报要求

  (一)各有关单位可通过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、科技主管部门进行申报,如果申报渠道存在困难,所报技术装备确实符合申报要求,可通过我协会申报。

  (二)申报单位可针对2011年版目录中技术装备的技术指标和适用范围等提出修订意见,也可以针对目录之外的重大环保技术装备进行申报,并根据类别填写申报表(见附件2-4)。

  (三)通过我协会进行申报的单位请于2014115日前将正式申报文件、申报表(一式三份)于报送至我协会,并提供电子版。

  

三、联系方式

中国环保机械行业协会

联系人:白皇维  吴刚

电  话:010-68595011/4942

邮 箱:chinacamie@163.com

 

 

 

 

 

附件:

1附件1 工信部 科技部 关于组织修订《国家鼓励发展的重大环保技术装备目录(2011年版)》工作的通知.pdf

2附件2 国家鼓励发展的重大环保技术装备目录(2011年版).xls

3附件3 开发类环保技术装备申报表.doc

4附件4 应用类环保技术装备申报表.doc

5附件5 推广类环保技术装备申报表.doc

 

 

 

二〇一三年十二月二十六日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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