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范围】
本文件规定了污水处理生物絮体沉降性能监测设备的设备功能、结构及工作环境、技术要求、试验、检验规则、标志、包装、运输和贮存。
本文件适用于污水处理生物絮体沉降性能监测设备的设计、制造、验收与使用。
【起草单位】
北京金控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、清华大学、中国市政工程华北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、中冶生态环保集团有限公司、北京工业大学、河海大学、中国市政工程中南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、中国市政工程西南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、西安建筑科技大学、北控水务(中国)投资有限公司、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、中铁水务集团有限公司、中国铁工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、三峡环境科技有限公司、成都天投环境有限公司、嘉兴市水务投资集团有限公司、苏州市排水有限公司、哈尔滨工业大学(深圳)、葛洲坝集团生态环保有限公司、葛洲坝水务(滨州)有限公司、中冶京诚工程技术有限公司、上海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(集团)有限公司、北京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、北方工业大学、金州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、中车环境科技有限公司、北京碧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、杭州北水云服科技有限公司、北京首创智能生态科技有限公司、北京石油化工学院、红杉天枰科技集团有限公司、北京境界探微技术有限公司。
【主要起草人】
唐丽娜、杨斌、王凯军、许明、刘世德、高信刚、沈晓笑、张亮、任志远、程雷明、赵志勇、李志华、高放、赵健、王雷、杨凯、贾伯阳、莫华荣、沈琴、王伟、王鸿程、郭志寰、胡志勇、梁思懿、王首都、方恒堃、庞中华、王建辉、李美艳、马泽宇、汪力、刘晓芳、李再兴、陈超、高嵩、焦赟仪、余诚、彭锴、徐恒、余江培、齐之齐、吴家欣、李杰、朱金龙、李頔、危杏、刘萌、孙莹莹、郑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