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范围】
本文件规定了电源型污泥低温带式干化机检查与维护的基本要求、检查、维护、安全、档案和证实方法。
本文件适用于对电源型污泥低温带式干化机的检查与维护操作。
【起草单位】
深圳市深水生态环境技术有限公司、惠州市水务科技有限公司、长沙湘江环境科技有限公司、中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、东莞水务环境投资控股集团净水有限公司、西安净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、珠海水务环境控股集团有限公司、河海大学、中国市政工程西南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、中国计量大学、北京第三方环境工程有限公司、恩迪(深圳)能源环境有限公司、苏州悦水生态科技有限责任公司、亚太建设科技信息研究院有限公司。
【主要起草人】
吕伟、王钊、许明、谢锦彪、马宁、殷玲、罗锋、沈晓笑、童国斌、罗智恒、张一凡、柯顺、樊建斌、赵凯、戴之希、刘波、刘国欢、李梦遥、侯培强、王国田、周艳莉、席国赟、付海陆。